省国资委:
《关于恳请审批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共青产教融合基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国资规划函〔2021〕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共青产教融合基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1〕32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院校服务能力,改善院校实训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同意建设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共青产教融合基地(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103-360000-04-01-271999 )。
项目单位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共青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三大道以西,柘林灌渠以北,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产教融合基地以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054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4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信工学院产教融合中心1栋9682平方米、商务学院产教融合中心1栋9435平方米、设计学院产教融合中心1栋9435平方米、旅航学院产教融合中心1栋9313平方米、产教融合综合楼1栋18001平方米、学生宿舍6栋43807平方米、食堂1栋4432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含门卫、设备用房、田径运动场、篮球场、道路、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575万元,建设资金通过学校历年结存资金解决。
五、本文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六、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七、请按照文本所附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共自然资办〔2021〕22号)推进项目建设。
八、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的用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九、请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依据相关法规,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