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北京:18310620158 湖北:13868521911 福建:13859199070 江苏:13868521911 广东:13544057743 浙江:13868521911
江西:13767010828 上海:13868521911 四川:13868521911 甘肃:13868521911 湖南:13767010828 温州:13736980989 QQ:4511821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写科技项目报告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支持政策
点击数:51610  更新时间:2021/8/2 

(一) 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

本专项原则上采取组织申报方式,根据各地、各产业技术领域的实际情况,在具体项目的组织上进行优化组合、联合实施,实现基于产业链的协同创新。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发挥本单位学科或专业的人才、技术优势,组织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与广东企业合作共同实施重大专项。对于项目顶层设计科学、组织实施规范、对区域重点产业或支柱产业牵引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择优进行滚动支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组织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资助总额度每项不超过1000万元,本年度资助不超过300万元,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二)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本专题旨在引入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与广东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龙头企业合作,围绕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与高性能复合材料、新一代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生物、生态农业和海洋工程等领域的前沿技术,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为对象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研究,集聚创新资源、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创新团队,占据产业技术制高点。申报本专题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具前瞻意义的研究目标和方向,研究团队研究基础扎实,项目完成时应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为50~8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2.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本专题旨在引入国内优势创新资源,围绕广东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与发展过程中的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重点在高端纺织、新型建筑材料、高端精密金属制品、高性能轻工机械装备的制造和工艺,食品加工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组织联合攻关,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为企业新发展、新跨越提供支撑。该专题申报项目要求有专有技术、新知识产权的形成,明确、可验收的技术指标,项目完成时应完成中试。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为50~10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3.产学研合作重大成果转化专题 。

本专题旨在引入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在节能减排与绿色制造、先进制造装备、高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动植物良种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广东的企业实现转化。申请该专题的项目要求知识产权边界、归属清晰,有确定的专有技术、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项目完成时成果转化形成的主导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动植物良种推广收益达到1000万元)。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三) 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1.高水平产学研合作研究院。

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市、产学研结合示范县(区)政府与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国家级科研机构以及境外高水平大学共同建设服务区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水平研究院。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和产学研机制上创新。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研究院建设总经费的15%。

2.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重点支持已批准建设、考核达标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依托核心成员单位建设面向全省服务本产业、行业,市场化运作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和产学研机制上创新。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平台建设总经费的25%。

3.院士工作站。

重点支持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业镇及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引进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核心,在企业组建广东省院士工作站,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养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要求有良好的基础、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院士工作站建设总经费的25%。

4.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

重点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和产学研机制上创新。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 资助经费不超过平台建设总经费的25%。

5.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重点支持在企业、省级专业镇、省级以上高新区和产业转移园区等,建立多学科、多领域合作、长期服务于企业、产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凝聚一支高层次、高水平、稳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团队,形成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要求有良好的基础、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多高校(科研机构)、多学科共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工作站建设总经费的25%。

二、申报条件

(一) 应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鼓励广东企业与港澳、国外大学、国际研究机构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开展国际化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广东企业与大型央企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 申报项目除了该项目类型必备条件外,必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的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以及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完成时获得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部件或软件应实现国产化,申请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三)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其中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专题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各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包 括:

◆专利:

? 发明

? 实用新型

? 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

◆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

备注:1)、核心自主知 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2)、 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三)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领域 :

1 电子信息技术

2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 航空航天技术

4 新材料技术

5 高技术服务业

6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7 资源与环境技术

8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1.企业科技人员

 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2.企业研究开发人员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1)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2)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下述工作的人员:

    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

 (3)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五)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设计费用

      装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其他费用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1.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七)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 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上一条:科技项目申报的流程

 下一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20万)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代写可行性报告 更多>>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拓金项目策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3017816号-1 技术支持:天意网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451182107
北京分公司:18310620158 湖北分公司:13868521911 福建分公司:13859199070 广东分公司:13544057743  浙江分公司:13868521911   
江西分公司:13767010828 江苏分公司:13868521911 上海分公司:13868521911 四川分公司:13868521911 甘肃分公司:13868521911
湖南分公司:13767010828  温州分公司:13736980989  QQ:451182107
网站标签:代写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企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 投资分析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分析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