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转报核准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卫规划字〔2021〕50号)收悉。依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1〕3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昌医学院是教育部2021年1月25日正式批复由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转设成立,2021年3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为完善南昌医学院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南昌医学院高标准办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南昌医学院新校园(一期)建设项目(2106-360000-04-01-234350)。
三、项目单位:南昌医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000MB1G20737A)。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片区抚州大街以北、德兴街以南、百丈山路以东、枫生快速路以西区域。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的批复》(赣府字〔2021〕13号)文件,南昌医学院办学规模暂定10000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093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47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栋建筑面积20800平方米的综合楼,19栋建筑面积78700平方米的实训楼,6栋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的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7100平方米的图书馆、1栋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的体育用房、1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的师生活动中心及礼堂、13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4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单身教师公寓、3栋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的食堂,其他后勤附属设施39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体育设施,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总图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4499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和政府债券。
七、本文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八、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九、请按照文本所附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100202100055号)规划设计条件推进项目建设。
十、请南昌医学院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十一、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的用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二、请南昌医学院依据相关法规,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