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
省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
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管函〔2022〕55号)收悉,经征求省大数据中心意见,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符合国家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项目实施可以有效整合节能管理资源,为广大公共机构提供统一的能耗管理系统资源,实现精准管理我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促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我委原则同意所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3-360000-04-04-491469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建设信息资源和数据库,包括设备时序数据、能耗统计数据、报表数据、基表数据、公共数据等;二是开发业务和智能引擎支撑平台,主要包括统一能耗计量接口、统一数据存储服务、统一能耗监测服务、智慧AI助手、可视化分析引擎、智能搜索引擎等;三是开发移动工作APP和PC端管理后台,主要包括通知公告、系统管理、定额考核管理、基表管理、能耗监测等移动端功能,以及能耗在线监测、能源定额、基表管理、本区域综表管理、报表分析、大屏展示、定额考核管理、通知公告、系统管理、设备管理、数据中心等运行管理后台功能;四是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服务、运作、数据等技术标准以及与能耗综合监管相关的管理机制。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98万元以内,建设资金通过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省级财政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解决。
五、建设周期:12个月。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利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电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信息归集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你们按照《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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