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赣江新区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
省水利厅:
报来《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赣江新区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赣水函【202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为解决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现有教学及配套设施不足,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赣江新区校区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赣江新区校区项目(项目编码:2111-360000-04-01-744612)。
三、项目单位: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四、项目建设地址:赣江新区永修湖东新区永丰垦殖场付垄大队、南山大队。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行政楼、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办学所需用房。
六、请根据学校实际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研究,细化落实建设资金来源。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1年11月12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