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认证怎么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2022年8月12日,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事项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396号,以下简称《通知》),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公共服务事项,《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经信原料〔2017〕195号)同时废止。因此,从《通知》公布之日起,省工信厅就不再接受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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