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1、支持重点:新产品开发;节能降耗;两化融合;
2、支持方式:后补助,按实际完成投资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研发投入给予不高于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
3、申报条件:
(1)省内注册、独立法人、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符合支持重点;
(4)经营状况良好;
(5)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信息;
(6)近3年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7)在计算区间内项目购置设备、研发投入等实际投资不低于500万;
(8)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