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拓金企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 建设地点 1
1.3 建设性质 1
1.4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1.5 项目选址及法律、法规合理性分析 2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5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6
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及排放方式 6
3.2环境保护目标 6
3.3环境影响分析 7
3.4污染防治措施 8
3.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0
3.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0
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10
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0
4. 公众参与 12
4.1公众调查 12
4.2公示 13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
6.当地环保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5
1.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日本贤青木株式会社和浙江瑞昶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的一家企业,专业进行内衣织造、染色及后整理加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坚持以“合作、学习、共赢”的信念,秉承“为世界女性修饰美丽”的使命,创新发展、努力拼搏,已建成与国际先进生产水准接轨的标准化工厂,业已是中国无缝内衣行业领域的领跑者。
公司引进国际先进设备,现已拥有意大利SANTONI无缝内衣针织机240余台和与之配套的电脑程控成衣染色机、日本进口缝纫机。通过与日本华歌尔公司、日本蝶理株式会社、以色列德达公司、意大利圣乐尼设备商、华东大学服装学院、意大利无缝内衣首席设计师托马斯先生的长期深入合作,产品品质达到国内同行业之首,并得到了国内外业界人士的高度认可,生产的内衣产品远销到日本、欧美全球知名高端品牌公司。
考虑到公司现有部分设备陈旧、机电一体化程度差,适应不了市场小批量、多品种、高质量、短周期、高附加值的要求,企业拟在淘汰现有部分设备的基础上购入染色及后整理设备,实施年印染及后整理加工3500万米针织面料的生产规模(折合内衣及纱线染色4200吨,其中内衣约3223万件、纱线10t)。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上虞市经信局关于本项目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表及联系单。
1.2 建设地点
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西路147号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1.3 建设性质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
1.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公司现有空余的场地和厂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改,淘汰现有19台成衣染色机及1台烘干蒸烫机,购置高温高压染色机2台、成衣染色机18台、新滚动式染色机6台、干燥机7台,项目实施后企业将达到年印染及后整理加工3500万米针织面料的生产规模(企业自主生产)。同时企业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确保项目实施后所排各项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
1.5 项目选址及法律、法规合理性分析
1.5.1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西路147号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企业用地已取得土地证,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电力、电讯、给水、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均已建设完成,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另外,项目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三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能维持周围环境现状。因此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1.5.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⑴国家产业政策
①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
②本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五条“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项目。
③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属于允许类项目。
④本项目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淘汰或落后产业。
⑵浙江省产业政策
①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中的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②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中的限制类及淘汰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③绍兴市产业政策
根据《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印染属于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兼并华澳织造染色产能,符合《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中“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且本项目已取得上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项目联系单,因此基本符合绍兴市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和绍兴市产业政策。
1.5.3规划布局符合性分析
1.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根据《上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和企业已取得的土地证,项目所在地属工业用地,项目现状用地符合上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滨江新城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块远期规划为商业用地,因此建议企业今后应择机搬迁至具备完善的供热、供水及排水条件的园区。
2.印染规划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同时,本技改项目建设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兼并绍兴华澳织造漂染有限公司的染色产能)相结合。因此项目符合《上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3.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曹娥江流域,是指曹娥江干流和支流汇集、流经的新昌县、嵊州市、上虞市、绍兴县和越城区范围内的区域。镜岭大桥以下的澄潭江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五十米、嵊州市南津桥到曹娥江大闸的曹娥江干流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项目距离曹娥江1500m,不属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企业废水经治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曹娥江造成影响。所以项目符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4.生态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上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企业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现有厂区,现企业所在地属优化准入区,属于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3-10682D04)。
本项目属于高档纺织品的加工处理项目,符合《上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中的产业准入及环保准入条件,项目的建设符合功能区规划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拟建址附近NO2、SO2、PM10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⑵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现状良好。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周界昼间等效声级值在57.3~66.1dB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53.2~54.6dB之间,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的3、4a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梅林雅苑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⑷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现状监测各项指标中,除氨氮外,其余指标均能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水环境:①地表水:废水接入工业区污水管网,不作预测分析,只作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②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3.0km范围。
空气环境: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评价选取H2S、NH3作为预测因子,评价范围为以污水处理站为中心点,2.5km为半径的圆。
声环境:厂界外100m范围,敏感点适当延伸。
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规定,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3公里的范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及排放方式
3.1.1主要污染物类型
根据工艺分析及企业现有生产情况,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染色废水、辅助配套废水、生活污水和蒸汽冷凝水,其中染色废水包括染色、固色、柔软及水洗等废水;辅助配套废水包括地面冲洗水。另外项目外排废水还有员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蒸烫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以及员工食堂油烟废气。项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噪声源主要为内衣织造机、染色机、蒸烫机等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次品、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以及生活垃圾等。
3.1.2排放方式
项目所有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纳管,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蒸烫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2环境保护目标
表3-1 项目保护对象基本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距厂界最近(m) 距车间(m) 规模 备注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空气环境;声环境 梅林雅苑 E 紧邻 距染色车间约51.5m,距污水处理站约156m 12幢住宅楼 属舜杰社区,现已变更为和成社区 敏感 空气环境二级;声环境3类
新天龙•文惠苑 S 隔人民西路,约80 距染色车间约192m,距污水处理站约174m 12幢住宅楼 敏感
秀水苑 NW 430 / / / 敏感
银河社区 SE 450 / / / 敏感
宝华•和天下 NE 540 / / / 敏感
舜杰花苑 E 560 / / / 敏感
金舜花园 NE 570 / / / 敏感
花园新村 SE 600 / / / 敏感
银河新村 SE 630 / / / 敏感
水环境 曹娥江 E 1500 约1550 / / 一般 水环境Ⅲ类
3.3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得本项目各污染源的最大落地点浓度值均较小,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仅为1.11%。敏感点小时小时浓度贡献值叠加本底值仍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气的排放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项目整烫车间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染色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企业废水主要为各类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各股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后,一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另一部分处理后纳管,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废水综合水质不高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即COD不大于200mg/L。外排废水能够达到纳管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废水正常排放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周界昼间等效声级值在57.3~66.1dB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53.2~54.6dB之间,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的3、4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梅林雅苑亦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实施虽然增加了部分染色设备,但增加的部分染色设备对染色车间整体声源影响不大,项目实施前后各主要噪声源强基本不变,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所项目实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项目边角料、废次品等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纸板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安全填埋。只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且所在区域居民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地下水不属于敏感区;项目场界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预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道,不直接对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日常污水管道的维护和废水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杜绝事故排放,企业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
3.4污染防治措施
表3-2 项目环保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
污染物 蒸汽冷凝水 / 在蒸汽作业过程产生的凝水由专用管道集中收集至冷凝水池,直接用于生产,同时回收热能。企业已设一个50t热水池 回收利用
综合废水 COD、BOD、色度、SS、NH3-N ①染色机分设二路排水管路,且需加强日常管理;②所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③废水处理站的设计思路为分质处理,浓污水、轻污水经分别收集后,进入各自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其中浓污水经水解酸化处理后排入轻污水集水池,与轻污水一道经好氧及气浮处理后部分纳管排放,部分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轻污水回用处理400m3/d,浓污水600m3/d;
④规范排污口:厂区设一个规范化排放口,排污口设流量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局联网);废水处理方案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
废气
污染物 蒸烫废气 油烟、颗粒物 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对周围大气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臭气 氨气、H2S 加强运行管理,控制浓缩污泥发酵;
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贮存时间及贮存量,建议不设永久性污泥干化场;
项目污水处理单元池(包括生化池、污泥池)加盖封闭,废气集中收集后进行脱臭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同时在各构筑物的空地、间隙,根据不同条件种植黄杨、夹竹桃、广玉兰等除臭效果较好的树种以及其它乔、灌树种 臭气厂界标准值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 项目厂区食堂为大型规模,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效果不低于85%,油烟废气于食堂屋顶高架排放 达到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要求
噪声 机械设备及车辆运输噪声 ⑴生产车间通风换气采用冷风机及车间顶部换气;
⑵水泵等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且安装隔声罩;
⑶设备采购时,在保证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设备;
⑷企业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南侧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达3类标准
固体
废弃物 边角料、废次品布料 一般固废 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无害化处置或
资源化利用
纸板等废包装 一般固废 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染化料包
装废物 危险废物 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废水处理污泥 一般固废 委托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废反渗透膜 一般固废 由膜提供厂家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上门有偿清运
3.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主要是泄漏和火灾事故,具有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3.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根据估算,本项目需环保投资224万元,占总投资的13.3%,公司同意该环保投资计划,因此,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企业现状及国内外企业均有成熟的工艺和经验,只要认真落实,在技术上没有问题。
3.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能力有所增加,但是通过先进生产设备的引进及环保投资的加大,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环节,配置相应的处理措施,废水排放量减少,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特别是中水回用设施规模的扩大,使项目废水回用率达到50%,同时保证企业废水排放量在企业核定量范围内。另外,项目实施后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收集处理,减少了恶臭气体的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当地的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带来一定的正效益。
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3.8.1环境监测计划
1.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应该及时与环境监测部门联系,要求对项目实行“三同时”验收监测。
2.营运期常规监测
企业应建立环保监测机构(化验室等),定期对生产全过程的排污点进行全面监测。在所有环保设施经过试运转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运营。运营期的环保问题由业主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所有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各类污染物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
表3-3 监测计划
类 别 监 测 项 目 测点位置 监测频率 备注
环境
质量 厂界噪声 LAeq 各厂界、敏感点 1次/年
污
染
源 废水 水量、COD、pH、色度、NH3-N 废水理设施总排放口 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同时结合人工监测 设置规范排污口
废气 NH3、H2S 厂界 1次/年,每次2天
噪声 LAeq 车间、厂界 1次/季度
3.8.2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日常管理。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原料使用和储存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台帐管理制度等。
4. 公众参与
4.1公众调查
4.1.1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于2013年9~10月进行,采用发放调查表、随机询问等形式进行。调查表上介绍了项目概况、污染情况等,在公众调查的同时也针对部分被调查人员的提问进行了解释。
4.1.2调查内容
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实施地周围现有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
3.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4.企业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5.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6.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7.对本项目选址合理性的看法;
8.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
4.1.3调查对象及统计结果
此次团体和个人问卷调查共发放70份,其中团体20份,个人50份,实际收回70份。主要调查对象为项目附近的农民、个体、商人等各阶层和各年龄段的人群,调查范围主要为企业周边居民、企业等。
4.1.4调查意见综述
1.根据团体表调查统计分析,当地团体、单位普遍认为当地环境质量很好,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固废方面。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公示公告,周边团体、单位对建设项目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100%的被调查单位、团体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就业有利,65%的被调查单位、团体认为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周边生活、环境,其余部分认为无影响。综合分析,100%被调查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
2.根据个人表调查统计分析,100%的被调查个人了解或听说过本项目;所有的被调查个人认为当地环境质量很好或较好;82%个人认为环境问题主要为固废、其余认为环境问题主要为废气及废水;9%的个人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废水,其余不清楚。100%的被调查个人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就业有利,12%的被调查个人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活、工作环境有利,88%认为对周边居民的居住、生活无影响。总体而言,100%的被调查个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2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建设应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新二村、滨海工业区管委会)进行了公示。公示分为两次,第一次为建设项目公告,第二次为项目环保公告。
建设项目公告由建设单位在确定环评单位后7天内(2013年9月13日~9月29日)以现场张贴的形式在曹娥街道、舜杰社区及金桂苑社区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不含节假日)的公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
项目环保公告由本院在报告书编制期间(2013年10月11日~10月24日)在上述地址进行了为期10天(不含节假日)的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
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群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反对意见和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总体上持赞成的态度。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年印染及后整理加工3500万米针织面料技改项目符合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上虞市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能维持环境现状,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该项目就环境保护而言,在该地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