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钦州市钦北区2013年度建设项目已由钦州市水利局以钦市水利〔2013〕43号和钦北区水利局以钦北水利字〔2013〕138号文批复,项目法人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招标人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钦州市钦北区2013年度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LQZG20143001-BQ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
建设规模:小(一)、(二)型水库农田灌溉工程
招标范围:那蒙灌片节水改造工程和横岭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招标内容: 改造塘坝,堰坝,泵站,渠道防渗配套等,详见设计图纸。
计划工期为:270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必须提供钦州市钦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开标时需带原件审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 1 月 8 日至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财务室。 发售人姓名:黄春莲 发售方法: 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本人前往,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联系卡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复印件、质量管理员的质量检查员证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及上述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以上(含2013年6月至1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钦州市钦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区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 不含其它资料费,售后不退。 5.其他事项 5.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2、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年 1 月 28 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开标室(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