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物资采购渠道,充实物资供应商库,沈阳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生产和销售通信、机电、油料设备、电器、家具、机械、仓储、安防、广播影视、消防、交通运输、造纸印刷、钢材水泥、气象、计算机设备与软件等专业领域相关产品的供应商。
二、资质条件
征集的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2.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商业信誉;4.财务状况良好;5.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6.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5.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代理销售证书复印件;6. 最近三年年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7.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企业简介(所在地、机构设置、生产经营主要产品、经营业绩、售后服务体系等)。